校属各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创建文明校园、美丽校园工作,经校领导研究,决定每周五下午4时集中检查校园卫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
1.随机抽取教学院部负责人检查机关办公室内部卫生,随机抽取机关负责人检查教学院部办公室内部卫生。
2.教务处负责检查所有教室、实验室内部卫生,学生处检查公寓内部卫生。
3.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校园所有公共区域和餐厅内部卫生。
二、检查标准
1.办公室卫生要求:地面清洁、无纸屑、无痰迹,墙壁整洁、无蜘蛛网,桌椅物品摆放整齐,电风扇、日光灯清洁,窗户玻璃干净明亮,档案柜材料摆放有序。
2.教室、实验室卫生要求:地面整洁,墙壁干净,日光灯、电风扇无蜘蛛网、灰尘,桌椅整洁、无灰尘,抽斗内无纸团杂物,讲台整洁无杂物,黑板擦洗干净,门窗完好整洁,玻璃明亮,窗台无灰尘,窗帘完好。
3.学生公寓卫生要求:地面清洁、无纸屑、无痰迹,墙壁整洁无蜘蛛网,被褥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电风扇、日光灯清洁,窗户玻璃干净明亮,无卫生死角。
4. 校园公共场所卫生要求:公共建筑物、道路、绿地,清洁美观无杂物,车辆定点存放,整齐有序,草坪上无乱石垃圾,无卫生死角。
5. 餐厅卫生要求:工作人员证件齐全(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熟分开,餐具洗消措施落实,饭菜质量有保证,食堂环境清洁卫生,无蝇虫等。
三、检查评比
按照卫生标准,分优秀、良好、差三个档次进行检查赋分。卫生检查情况每周一上午通报全院,并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考核。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