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18—2019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9年元月7日至8日,进行考查科目考试。
2019年元月14—16日进行考试科目统一考试。
2019年元月17—18日教师完成阅卷、成绩上传等工作,成绩上传截止时间为元月19日下午18:00。
(二)考试工作要求
1.2019年元月14日上午8:00-9:30,全院统一进行公共课考试。
2.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分为:理论课程考试、技能课程考试、(理论+技能)课程考试,考查课程考试
3.命题要求
(1)技能课程
命题教师由教研室主任统筹安排。要制定A、B 两套测试方案。每套测试方案应详细描述出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较为详细的评分标准。技能考试要有照片和视频,并存档。
(2)理论课程
命题教师由教研室主任统筹安排。要命制A、B两套试卷,每套试题都要命制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两套试题相同内容不能超过30%。命题教师应以教学计划、教材、人才培养计划及学生实际水平为依据并严格按照考试提纲进行命题,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师命题时应认真研究,严格控制优生率和差生率,尽量使学生成绩成正态分布。
4.试卷命题时间要求
各院(部)于2019年元月8日之前,将考试课程试题及参考答案(电子版)送到教务处;
5.试题保密
从教师命题到考试结束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做好严格的保密工作,若因泄密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影响等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教学院(部)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部)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教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是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并全面负责本院(部)的考试工作,于考前主持召开考务工作会议,部署本次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负责试卷收发及保管、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具体工作。
(四)考前动员会
1.
考试前,学校组织召开期末考试考务会议。
2.
各教学院(部)召开教师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安排布置考试考务工作任务,打扫卫生,布置考场,强调监考纪律,。
3.
各教学院(部)要以适当形式召开学生考前动员大会,学习《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五)监考与巡考
1.各教学院(部)监考、巡考
(1)各教学院(部)负责安排本部门的监考人员。
(2)各教学院(部)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巡考小组,在考试之前将巡考安排交教务处备查。
巡考组职责:巡视本学院(部)学生的考试情况和教师的监考情况,发现学生考场纪律不好或有违纪现象应及时处理上报,发现有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者应及时处理,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处理;做好巡考记录。对不认真履行监考或巡考职责的人员,要视其情节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3)学校巡考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督导室全体人员组成的巡考小组。
学校巡考组职责:
巡视各教学院(部)的巡考、监考、学生考试等情况,如实做好巡考记录。
发现有作弊、考场纪律不好、巡考或监考人员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等情况,将纳入对院(部)及监考教师的考核内容。
二、2019年元月10日—11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重点检查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考场布置,各教学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听(查)课情况,教研室活动记录,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情况、教师教案和业务手册,实验(训)室安全保障和卫生情况。
三、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诊断与改进大数据分析系统培训。
(一)培训时间
2019年元月9日(全天)进行教学诊断与改进大数据分析系统培训。
2019年元月17日(全天)进行教务管理系统培训。
(二)参加人员
教务处全体人员,各教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和信息员。
教务处
2019年元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