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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教师”的决定
日期:2018-06-21 11:09:03  作者:admin3   编辑:admin3   浏览次数:



豫人社〔201824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教育厅直属单位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各地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李芳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李芳同志是中共党员,生前系信阳市河区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该同志扎根山区29年来,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爱生如子,品德高尚,教学成绩突出。2018611日下午,李芳同志在护送学生离校返家经过十字路口时,一辆无牌照三轮摩托车闯红灯向学生路队急驰而来,李芳同志奋不顾身挡护学生,并奋力将学生推开,学生获救了,她本人却因遭受严重撞击,抢救无效,于613日凌晨4时逝世。李芳同志在危急时刻的突出表现,集中展现了人民教师“舍己为人”的人性光辉,生动诠释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崇高师德,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崇高品格。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教师”。

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李芳同志为榜样,学习她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奉献精神,学习她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学习她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学习她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河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201862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6月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