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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8-06-16 11:07:20  作者:admin3   编辑:admin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操作>>

一 、组织领导

  考:李清臣

副主考: 李庶泉

二 、考试时间:2018625日—627

公共政治课程的考试方式以全院统考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25日上午800-9:30

三 、考试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院长负责本院的期末考试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安排好期末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杜绝漏题、泄题等问题。

(三)任课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间进行成绩系统录入(录入平时、期末成绩),生成总评成绩,总评成绩要能真实的反映出教学效果及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任课教师还需及时作好试卷分析。

(四)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和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培训监考教师,以保障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巡视与督 导

组长:付晓东 王利华

成员:王爱东 钱中华 邓红兵 吴秀丽 薛文君 王军亚 李岩

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的期末考试工作综合考评并纳入四制考评。

五 、考试组织工作要求

(一)考试时间安排。各二级学院在学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安排考试。

(二)巡视与督导。巡视督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完成巡考,填写好巡视督导记录,在考试结束后递交教务处。

(三)监 考。

1.监考是学院的正常教学活动,各二级学院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岗按时监考,不得无故缺席。所有已被安排参加监考的教师不得自行调换人员代岗。

2.监考人员须遵守监考纪律,考前逐个检查核对考试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监考人员考试中不得脱岗、串岗、聊天、翻阅书报或摆弄手机等,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将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3.监考人员考前要宣布考试纪律,考试期间发现学生作弊行为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  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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